依据 2023年《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博物馆讲解服务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》相关精神,为提升开放服务质量、保障游客权益、强化讲解管理,现将我馆讲解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严禁违规揽客、讲解。我馆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馆内外拉客、社交媒体兜售导游服务、研学产品。
二、提供多样化讲解服务。我馆提供扫码语音、租赁式收费语音、人工讲解服务,节假日配备红领巾志愿讲解服务,尽可能满足公众需求。
三、社会讲解申请流程。在馆内开展讲解的个人或团体,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讲解词、讲解申请表、导游证复印件、身份证 / 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(见附件)。我馆收到材料2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知,审核通过方可讲解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。联系人:郑女士 13658143420(微信同号)。
四、临时讲解证申领。审核通过的个人和团体凭有效证件及审核通过的《讲解申请表》到讲解联系处领取“临时讲解证”,讲解时全程佩戴。仅限本人在批准期限及场所使用,活动结束及时归还。
五、尊重历史科学讲解。讲解内容政治方向要正确、科学严谨,不得歪曲历史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公序良俗,严格按核准内容、范围和方式开展讲解。
六、遵守安全管理规定。讲解人员须服从管理,遵守参观秩序,确保文物、人身财产、设备设施等安全。违规者将责令停止讲解。
七、多渠道监督监管。通过现场巡查、线上监测及社会监督监管,对擅自讲解、私揽业务或违规者,安保及护展人员有权制止并责令离馆。一年内两次违规的个人及团体,3 年内不予批准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。对屡犯、扰乱秩序者依法追责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眉山三苏祠博物馆
2025年3月31日
附件二:眉山三苏祠博物馆集体参观安全承诺书.doc(研学团体参观填写)